女友门?换师门?······继各种各样的门之后,出现了“无证驾驶门”。11月3日,游泳冠军孙杨开车与公交追尾,经调查属无证驾驶,消息一出,引起轩然大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也许不是无证驾驶本身惹人注目,让大家急切的是对这位光芒环绕的焦点人物违法行为的处理。
冠军,一个很明亮的字眼,万众瞩目,他的拥有者应该是有足够强大的能力,但更应该具备的是那责任感与荣辱感。孙杨,从2011上海世锦赛游泳冠军一举成名到如今的游泳名将,名声大起。4日凌晨2:35,作为肇事者,孙杨在微博上发布了致歉信,称自己“由于平时忙于训练比赛,对法律知识的淡薄,导致今天的错误”,有人认为他及时道歉是好事,毕竟作为一个体育界的新秀还不懂得舆论的压力,可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90后的他仍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还有人则对此提出质疑,认为孙杨个人作风太差反省不够深刻,把忙于训练作为自己犯错的借口,并要求对他依法处置。
或许在很多人眼里他们理所应当做出一个表率,理所应当拥有着或许我们中很多人不具备的品质,理所应当非常完美不会犯错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不错,但是不是我们也应该站在他们的角度想想,他们做的是不对,可毕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是生活在镁光灯360度无死角照耀下的他们,顶着我们想象不到的巨大的压力去生活去工作,犯错应该改正但是谁都没有权利去过分苛责。
无证驾驶事件背后折射出的是公众关注重心的偏移,各界的明星触犯法律事件也不是一件俩件了,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当今国民素质发展的不平衡,而不是具体处置某个人某件事。国民应该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为建设法制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撰稿:大学生通讯社记者团 王子洋 )
审:胡韵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