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度研究生(2019级、2020级、2021级)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详见附件。
2、公示期:2021年11月12日-11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前往研办(东荣大厦815室)进行复议,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engshu@jlu.edu.cn进行情况反映。
3、请名单中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同学,务必于11月18日上午9点前登陆研究生个人系统,点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进行申请,并自行打印《学业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未签字视为无效),交至各专业班长、收齐后于11月18日交至研办,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