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吉林省社科基金“十八大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表于: 2012-11-28 09:33 点击:850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关于十八大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吉社科规划通字[2012]06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全省宣传部长会议要求,充分发挥省社科基金的引导作用,省社科规划办将择优确立一批十八大专项研究课题,以更有力地推进十八大精神的深入学习和重大理论及现实问题的深入阐释。现将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导思想
专题立项研究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具体落实全省宣传部长会议要求。
二、专项选题原则
紧密围绕十八大报告和党章,准确把握十八大基本精神,集中重点,集中力量,联合攻关,扎实做好重大理论、重大现实、重大实践、重大前沿问题的研究阐释。注重把十八大基本精神和吉林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密切结合起来进行重点选题研究。
三、立项性质
本次立项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专项研究课题,归属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类。重点支持、重点指导、重点管理。
四、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立项数量。根据工作需要和省社科基金的实际情况,本次专项课题立项数量拟定10-20项,根据实际申报选题数量、论证质量和评审情况具体确定立项数量。
资助经费。按照目前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资助强度进行重点资助,每项课题拟资助研究经费2-3万元(根据课题研究实际投入情况确定)。经费来源从2013年度省社科基金中列支。
五、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本次立项的最终成果形式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为主。课题研究期限为1-6个月。
申报选题被批准立项后,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日常跟踪指导管理。
六、申报要求
1、本次立项的申报选题,参照上述立项工作指导思想和选题原则,根据申报者的研究方向和科研优势,自拟选题进行论证申报。凡符合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条件的在职人员均可申报。
2、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也可参与本次专项申报。
3、申报选题须紧密围绕十八大报告和党章拟定。
七、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12月13日前将本单位《申报书》(一式六份)、一览表及电子版报送社科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浩友 联系电话:85168697
E-mail:wanghaoyou@jl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