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13-03-04 16:21 点击:865
各位老师:
现将社科处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二批‘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各位老师,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3月8日(星期五)之前,将申报材料交到科研办。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为全面推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鼓励35岁以下优秀青年人才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加强我省高层次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夯实高校科研工作基础,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二批“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简称“春苗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及资助规模
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鼓励对跨领域、跨学科的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等前沿问题的探索,优先支持有望成为学科新生长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创新性研究项目。
本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请各申报人根据自身项目的研究内容自行拟定申请经费额度并填写经费预算。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爱岗敬业,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
2、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和较大的发展潜力,能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或科技前沿提出具有创新性的研究工作构想,其研究内容与方法应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和特色;
3、在编在岗教师,具有硕士学位并在读博士及以上者;
4、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6人,年龄、专业和学历结构合理;
5、近三年,主持承担过C类或C类以上级别的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纵向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奖:获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或省科技厅、省社科规划办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6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3名。
(2)论文:应发表不少于2篇被C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3)出版专著、教材(主编或副主编前两名)。
6、已经获得教育部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吉林省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首批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再申报本计划。
三、申报材料
1、《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附件1)及佐证材料合订本一式一份;
2、《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社科版)一式八份(附件2);
3、“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
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附件1、2、3)发送至hma@jlu.edu.cn
四、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学校择优推荐;
2、省教育厅根据“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进行初审;
3、学术评价与评审: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统一答辩(答辩日期拟安排在三月下旬,以具体通知为准,项目答辩包括PPT演示介绍、专家提问)。
五、申报要求
春苗人才计划实行限额申报,每单位限报1项。请各单位在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切实选拨推荐具备良好研究基础和发展潜力的教师参与“春苗人才计划”的评选。对入选“春苗人才计划”的青年教师,社科处将列入后备青年人才,并给予经费资助。
六、申报时间
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秘书要加强审核,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符合要求。请务必于2013年3月12日之前将本单位申报书、一览表及电子版报送社科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马 赫
联系电话:85155451
E-mail:hma@jlu.edu.cn
附件:
1、《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
2、《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社科版)
3、“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推荐汇总表
4、《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
社会科学处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