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吉教科〔2017〕7号)及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范围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19、2020、2021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吉林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2018年度的社会科学项目及就业专项。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须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附件1)要求。
二、验收工作安排
1.结题验收工作由吉林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统筹领导,具体由吉林省教育科技产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开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采取线上或线下答辩的方式进行。专家组将在审阅结题材料基础上,现场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专家组提问和综合评议等环节。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2.答辩结束后,专家组对参加验收项目进行分等次评价,确定30%左右的“吉林省教育厅优秀结题课题”。其中设A类5%左右、B类10%左右、C类15%左右,评价等次将在结题证书中予以标注;评选出双30佳“最具转化价值成果”和“最具决策咨询价值成果”,并颁发证书。
3.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2年11月18日前报送《2022年申请教育厅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结项材料于2022年11月22日前报送至社会科学研究院。
4.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改进,整改完成后参加下次结题验收工作。
三、结题验收纸质材料需准备内容
1.《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
2.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2-3万字);
3.《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如: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等)。高水平学术论文(含SCI、EI、SSCI、CSSCI检索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软件著作权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完成人排名顺序证明材料。
申请免答辩项目请准备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答辩项目请准备以上材料一式五份,2-4项内容请装订成一册。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严肃认真对待本次结题验收工作,严格按照结题验收工作规定和程序,对本单位申请的结题验收项目进行严格初审把关,确保上报项目符合结题验收标准,未达到结题验收标准的项目将不予受理。个人报送及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侯书理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houshuli@jlu.edu.cn
附件:1.吉林省教育厅科研课题结题验收标准
2.2022年下半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