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普通本科高校教改研究课题结项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吉教高〔2018〕37 号)要求,学校将组织2016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含2015年度提交了立项延期结项验收的课题)结项验收和2017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结项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1.2016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需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课题结项验收书》(附件1)或《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课题结项验收书》(附件2)(一式四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和其他结项证明材料(包括年度立项申请书复印件、课题研究成果佐证材料、结题报告、课题中期检查表等一式 1 份,需装订成册)。
2.2017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需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一式一份)(附件3)。 重点课题中期检查表经学校审核盖章后,需网上报送材料,请登录网址http://t.cn/ELaM4Lb,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学校审核盖章后的中期检查表PDF版。
3.此次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为我校2015年确立的教学改革项目,已通过校内结题验收。因此,课题负责人只需要根据校内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内容进行填报即可。经费支出情况,只填写配套经费栏,即按照学校立项经费填写。
4.所有项目负责人根据本项目内容自拟“专家组验收意见”,直接填写在表格中。“学校验收审批意见”已由学校统一填写不必改动。
5.课题组成员限定在7人以内(含主持人),成员不得同时参与3个及以上课题。
6.本次验收项目(附件4),如果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化,需要附报告说明情况,由课题组第二完成人组织填报结题材料。对于未能按时提交结题验收材料的课题,对项目负责人将取消今后的省级课题推荐资格。
7.2015年立项的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延期结题的,必须参加本次结项验收,否则按撤项处理。
8.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6)由学院统一填报(只提供电子版)。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课题负责人,按以上要求做好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材料的提交工作,每项课题单独装袋,并于2018年12月1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刘成荫,联系电话:85166929,邮箱:jxk@jlu.edu.cn。
附件:1.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课题结项验收书
2.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课题结项验收书
3.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
4.2016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课题名单
5.2017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课题名单
6.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项目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