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今年9月10日至16日是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为做好今年的推普周活动,现将《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8〕3号)予以转发,并做出如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核心,以增强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用字用语规范化水平、为建设和谐社会、促进我校双一流建设为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更好地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
二、活动主题
推普周活动的主题是: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
三、开展活动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语用函[2018]3号文件精神,围绕推普周主题,在主课堂、在师生教学活动中,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落实文件精神。
2.围绕推普周主题,校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要在迎新活动中,针对2018级新生、针对少数民族学生,贯彻通知精神,传承祖国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先进文化教育,增强民族自豪感。
3.由校图书馆主办,省朗协、校团委和新闻传播学院协办,由播音主持协会发起推普朗读月之三部曲活动;2018年11月,举办外国友人普通话朗读比赛并予以奖励;举办少数民族学生普通话朗读比赛并予以奖励;组织参加全市范围的市民诵读大赛,形成推广普通话良好氛围。
四、活动要求
各有关单位可以组织师生开展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8周年纪念活动,组织开展《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中华诵读经典诵读行动”活动,力求更加贴近学生生活,不断扩大推普周活动的影响力,提高广大师生员工普通话水平。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开展相关工作总结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等单位要求,持续推进此项工作。
附件:《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8〕3号)
教务处
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