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卫校区关于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公共数学部分课程(重修、重考)考试安排的通知
前卫校区各学院:
根据相关考试工作安排,本学期公共数学中心为前卫校区本科生开设的公共数学部分课程(重修、重考)的考试将于第十六周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的教学秘书及时通知学生参加考试。
一、考试(重修、重考)安排见附件
二、考试要求:
1、已结业离校的学生必须带身份证、学院证明和成绩单方可参加考试;
2、已在网上选课的学生必须带学生卡参加考试;
3、未在网上选课不能参加此次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4、上述未列入的重修、重考课程将在期末参加本院该门课程的考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它事宜:
如有其它事宜可咨询数学中心,电话:85155357
潘老师
前卫校区教务办公室
公共数学教学与研究中心
2008
年
6
月
3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