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纳党费的比例及计算方法
发表于: 2006-04-10 00:00 点击:2541
交纳党费的比例:
每月工资前两项之和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二)、税后交纳党费的计算方法:
工资前两项之和减去860(上税底线)的差,差额部分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按5%的比例计算应缴税额;差额部分在500元至2000元(含2000元)的,按10%的比例计算应缴税额。工资前两项之和减去应缴税额,就是交纳党费的基数。
例如:
1.某党员工资前两项之和为1200元的,计算方法如下:
1200-860=340(500元以下)
340╳5%=17(应交税额)
1200-17=1183(交纳党费基数)
1183╳2%=23.66(可四舍五入)=24元(交纳党费金额)
2.某党员工资前两项之和为1500元的,计算方法如下:
1500-860=640(640=500+140,分两段计算,前500元,按5%比例计算,后140元,按10%比例计算)
500╳5%=25
140╳10%=14
25+14=39元(应交税额)
1500-39=1461(交纳党费基数)
1461╳2%=29.22(可四舍五入)=29元(交纳党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