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2006年“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奖学金”的通知
发表于: 2006-04-18 00:00 点击:1493
关于在本科生中评选2006年“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奖学金”的通知
(部门: 学生处 日期: 2006-4-18 14:12:43)
各学院学工办:
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于2005年在我校设立“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奖学
金”。 现将2006年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奖励标准
“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奖学金”设三种奖项:就业奖、优秀生奖、优秀特困生
奖。
1、“就业奖”奖励的是在校期间学习优秀、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毕业后自
愿到公司就业并工作满四年以上的本科毕业生,奖励到公司工作的毕业生5人,毕业
时一次性奖励4000元。
2、“优秀生奖”奖励的是在校学习的全日制优秀本科生(以石油类主干专业为
主) ,每年评选名额7人,每人奖励1200元/年。
3、“优秀特困生奖”奖励的是在校学习的全日制优秀本科贫困生,每年评选名
额是8人,每人奖励1000元/年。
4、“优秀生奖”和“优秀特困生奖”主要面向非毕业生。
二、奖励条件
(一)“就业奖”奖励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表现良好,操行测评成绩好。
3、“学石油、爱石油、献身石油”,自愿承诺毕业后到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工
作满四年),毕业时须与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签订就业协议。
4、在校学习优秀、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本科毕业生通过英语四级和计算机
等级二级,综合排名列专业或班级中上水平。
5、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扎实的业务技能基础。
6、在同等条件下,申请“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奖学金”石油主干专业(石油工
程、勘探、储运、石油化工专业等)、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优先。
(二)“优秀生奖”奖励条件(每个学院限报1人)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表现良好,操行测评成绩排列专业或班级前三分之
一。
3、学习勤奋刻苦,认真钻研,在校取得优异成绩的全日制本科生。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扎实的业务技能基础。
(三)“优秀特困生奖”奖励条件(每个学院限报1人)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表现良好,操行测评成绩排列专业或班级前三分之
一。
3、学习勤奋刻苦,认真钻研,在校取得优异成绩的全日制本科贫困生。
三、“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奖学金”申报材料
申报学生需要填写《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奖学金推荐评审表》,“就业奖”申报
者还需要填写《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奖学金承诺书》。
申请材料样表见附件(材料一式两份)。
四、截止日期
请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例认真评选,将推荐的学生名单及材料于2006年4月24日前
报送学生处。
“就业奖”和“优秀生奖”申请表报送管理科 联系人:曹欢欢 电话:5168010
“优秀特困生奖”申请表报送勤工助学科 联系人:贾晓辉 电话:5168011
学生处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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