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07年度实习教学计划的通知
发表于: 2006-10-31 00:00 点击:1506
关于填报2007年度实习教学计划的通知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实习教学管理,更好地落实2007年度的实习教学工作,要求各学院认真总结2006年度实习教学工作,并根据本科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各专业教学特点以及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的使用情况,认真填写2007年度的实习教学计划表。各教学单位在填写实习教学计划表时,各栏目要准确详细填写,如实习专业、实习性质(包括金工实习、认识实习、教学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临床实习、毕 业论文(设计)等)、实习人数、实习时间、实习地点等,毕业论文(设计)覆盖一年的专业,应在备注栏注明。
各教学单位的实习计划,要经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06年11月15日前报到教务处实习与实验教学科(前卫南区行政楼311室)。
教 务 处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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