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学年学生学费住宿费交缴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07-09-05 00:00 点击:1376
校财字〔2007〕 25号
校内各单位及全体学生:
按照学校要求,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两周内交齐学费、住宿费。学费、住宿费是学校收入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财务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新学年已经开始,现特别提请各单位领导、研究生秘书、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督促学生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内将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交通银行“太平洋学子卡”或中国银行“准贷记卡”中,迎新工作结束后学校将进行银行划转。也希望全体同学积极配合,保证新学年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
如有疑问,请与财务处收费管理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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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二○○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