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专科学生查收2007年度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发表于: 2007-12-07 00:00 点击:1223
关于本专科学生查收2007年度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文件精神,国家助学金按学年一次评定,按月发放,每年按10个月发给学生。由于现在已到年末,这此发放的国家助学金是全学年的一半,现在已经发放至学生的银行卡里,请各学院做好解释工作,并通知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注意查收。
学生处
200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