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届毕业生就业计划核对的通知
发表于: 2008-06-11 00:00 点击:1267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我校2008届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将于6月20日上报。为保证毕业生就业方案及时准确的上报,使毕业生顺利离校,请各学院于6月11日下午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管理科领取本单位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方案核对表(此次是毕业派遣前最后一次核对),按要求核对后于6月16日前送交回就业管理科。
一、毕业后将户口和档案存放在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6月12日在南区体育馆105室与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二、定向的毕业生,不回定向地区就业的或考取研究生的,须将定向解除函交就业指导中心,否则只能派遣回定向地区人事局。
三、在定向地区以外就业的定向生,6月12日到南区体育馆105室交教育补偿费4000元(吉林省教育厅就业中心来人收取)。
四、签单位后考取研究生的,请将单位同意读研的函交到就业中心,否则按原单位派遣;
五、申请档案留校的毕业生到学院签《申请档案留校协议书》,签好后由学院在6月16日前统一交到就业指导中心管理科,不签协议的派回生源地。
六、此次核对仍没有名字的学生,速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
七、未落实单位派回原籍的毕业生,请按照各省市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回原籍的有关要求进行核对。
核对具体要求以5月30日校内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