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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监考人员注意事项说明

发布时间:2008-06-20      点击数量:

监考人员注意事项说明

发表于: 2008-06-20 00:00 点击:1175

监考人员注意事项说明:

1.考前到教学办公室领取监考牌、答题纸、考场记录、等考试用品。

2.严格遵守学校监考纪律,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在考试前10分钟将考场清理完毕。

3.清点学生人数,检查学生证件,协助主考教师分发试卷。

4.考试结束后,清点考试试卷,协助主考教师密封、装订试卷,填写考场记事,将考场记事、违纪通知单交回教学办公室

5.若有特殊情况不能监考,报主管院长批示。

6.由书记、院长带队组成院级巡视小组,负责考试期间监督巡视工作。

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85166159

举报电话:85166159

举报信箱:jjxyjxk@jlu.edu.cn

教学办公室

2008.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