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实施方案》《“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我校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域内人才引进工程”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杰出人才
申报人研究方向应当处于国际、国内前沿领域,科研上取得重大成果,能够坚持潜心研究,具有成长为“两院”院士或国际知名科学家潜力。
(二)领军人才
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领域)
每次遴选30名左右,申报人应当承担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主持省级以上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研究方向属于吉林振兴发展重点领域,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的科技人才。须与学校签订全职工作合同且实际工作2年以上,年龄应不超过55岁,入选后能够在省内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含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转化奖和技术发明奖)获得者(主要完成人)。
(2)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转化奖和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名完成人)或二等奖获得者(前两名完成人)。
(3)国家级科技项目课题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4)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课题组负责人
(5)国家“双一流”学科或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带头人。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每次遴选10名左右。申报人应当为在我省利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领办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年龄一般应不超过55岁,并同时符合下列情况:
(1)以法人身份创办或以第一大自然人股东身份领办企业,创办领办的企业在省内登记注册5年以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一户企业只能申报一名人选。
(2)研发并拥有对企业和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科研成果,或者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经历,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规则,擅于经营管理,实践经验丰富,在业界享有较高声誉。
(3)创办领办的企业有明确的创新发展规划,企业科研团队专业搭配科学,能够满足企业创新发展需要。
(4)创办领办的企业主营产品关键或核心技术为自主创新成果,技术(产品)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市场潜力大。
(5)申报人和创办领办的企业无不良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3.人文社科领军人才
全省每次遴选10名左右。申报人应当为我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方面工作,有较高造诣,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应不超过55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职称,已在省内全职工作1年以上,且入选后能够在省内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同行公认的代表性作品或其他有影响的成果。一般应独立或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担任过国家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或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曾获得国家级奖励或本专业领域有影响的学术奖项;或者研究成果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
(2)在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业务成绩突出,有影响广泛的代表性作品或重要成果。一般应获得“五个一”工程奖等国家级奖项;或者主创的作品导向正确,影响广泛,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4.教学名师
全省每次遴选10名左右。申报人应当为在我省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行业认可度高,享有较高社会声望的一线教师。年龄应不超过55岁,已在省内全职工作5年以上,且入选后能够在省内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本科学校的申报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5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的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5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中小学生主讲一门课程。
5.医疗卫生领军人才
每次遴选10名左右。申报人应当为长期在省内医疗卫生一线工作,医德高尚、医术高超,做出突出贡献,社会认可度高的医疗卫生人才。年龄应不超过55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正高级职称,已在省内全职工作5年以上,且入选后能够在省内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医学实践和理论研究中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取得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应用前景的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项目,并为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部)级科技奖励项目一等奖(前两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2)长期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技术精湛,临床实践经验丰富,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效突出,并得到国内同行认可;或者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在公共卫生领域有重大技术创新,为疾病防控做出突出贡献。
(3)在医药卫生方面,技术或成果填补省级以上本专业空白,并得到推广,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6.产业项目研发领军团队
全省每次遴选10个左右。申报团队应当为在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中,承担创新性、重大性、应用性科技项目,且产业化后能够产生加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研发团队。团队负责人应与所在单位签订全职工作合同并实际工作1年以上,年龄应不超过55岁,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团队负责人应具有高水平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近5年主持过国内外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技术攻关项目,并通过验收。
(2)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连续合作3年以上,专业搭配科学,年龄结构合理。
(3)团队研究内容和目标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技术路线可行,能够形成关键或核心技术;产业化后能够带动相关产业(产品)转型升级,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4)团队科研工作须具有产业化基础条件,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申报的团队,须与相同专业领域或相关交叉领域的企业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
(5)团队所在单位或合作单位拥有良好的研发条件和较强的资金投入能力。
(三)青年拔尖人才
全省每次遴选30名左右。申报人应当为省内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科等重点领域崭露头角、具有创新发展潜力、取得一定学术或技术成果的青年创新人才。年龄应不超过40岁,取得博士学位,已在我省全职工作1年以上,且入选后能够在省内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基础科学理论研究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高层次创新团队及省级以上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研究方向属于吉林振兴发展重点领域,研究工作具有发展前景。
2.在工程技术领域,拥有创新性技术或科技成果,并具有较高应用价值,能够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性技术难题,或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明显贡献。
3.在哲学社会科学、经济金融等重点领域,参与重大课题任务、重点学科建设,研究成果有一定创新或较大影响,或在理论研究、新闻宣传、出版传媒、文化艺术等领域有公认代表性作品或成果。
二、申报说明
(一)坚持不向下申报、不同时申报、不重复申报的原则,避免对同一人才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有关重点人才计划的人才,不再推荐申报“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相应层次项目,原支持期结束后,可推荐申报上一层次项目。曾被聘为原“长白山学者”和“长白山技能名师”的人才不再推荐申报“长白山领军人才”,原支持期结束后可申请认定“长白山杰出人才”。
(二)省管干部和驻吉中直部门(单位)相当层次级领导干部由所任职单位党组(党委)征得其上级干部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推荐工作采取中层单位按限额推荐或专家联合推荐方式。专家联合推荐方式,须由3名相关领域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联名推荐,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所有拟推荐人选需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相关平台部门。
(二)对国防科技领域申报人(团队)设立绿色通道,申报材料由学校审核后直接报送平台部门,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四、资助政策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支持周期均为5年。吉林省按照不同层次和类别给予每人(团队)10-100万元的培养支持经费,分5年拨付。
(一)给予杰出人才每人100万元支持经费,主要支持人才用于基础理论研究、应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团队建设、合作交流、绩效激励等。可根据需要设立科学家工作室,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经费保障。
(二)给予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每人50万元支持经费,主要支持入选者用于基础理论研究,应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团队建设、合作交流、绩效激励等。
(三)给予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每人100万元支持经费,主要支持入选者用于企业技术创新、工艺升级、成果转化、市场推广以及团队建设、合作交流、绩效激励等。
(四)给予人文社科领军人才每人30万元支持经费,主要支持入选者用于开展调查研究、组织课题攻关、购买图书资料、出版专著作品、举办展览演出以及团队建设、交流合作、绩效激励等。
(五)给予教学名师每人30万元支持经费,主要支持入选者用于提升教学水平、创新教学方式、优化教学设备、购买图书资料以及团队建设、交流合作、绩效激励等。
(六)给予医疗卫生领军人才每人30万元支持经费,主要支持入选者用于基础理论研究、医疗基础创新、临床实践、医药研发和成果转化以及建设、交流合作、绩效激励等。
(七)给予产业项目研发领军团队每人100万元支持经费,主要支持入选团队用于产业项目研发、技术工程化、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团队建设、合作交流、绩效激励等。
(八)给予基础研究、工程技术等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每人25万元支持经费,给予人文社科等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每人15万元支持经费,主要支持入选者用于开展学术研究、成果转化、能力提升、服务基层以及合作交流、绩效激励等。
(九)培养支持经费中的绩效激励部分不得超过总额的20%,视同省级奖励,按照相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入选的省管干部本人不享受省级培养支持经费绩效激励部分。
(十)省级培养支持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使用时,由入选者(团队)向学校提出使用计划及具体方案,经审批同意后予以支付。在培养支持周期内,年度剩余的培养支持经费按原渠道返还。
五、工作安排
申报人可通过“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申报评审系统”(http://cbsrc.jlkjxm.com)了解项目信息。“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各项目具体负责部门及联系人信息如下:
杰出人才、青年拔尖人才
负责部门: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曲侠潼
联系方式:85166928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领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产业项目研发领军团队
负责部门:科研院
联 系 人:马宇鹏
联系电话:85166454
人文社科领军人才
负责部门:社会科学处
联 系 人:刘坤
联系电话:85167299
教学名师(高校)
负责部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
联 系 人:刘成荫
联系电话:85166422
教学名师(中小学)
负责部门:附属学校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博
联系电话:85166751
医疗卫生领军人才
负责部门:白求恩医学部
联 系 人:朱子英
联系电话:85619682
人才工作办公室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附属学校管理办公室
科研院
社会科学处
白求恩医学部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