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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教职工健康疗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5      点击数量:

为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提升教职工对学校的认同感、荣誉感,增强教职工的组织凝聚力,校工会本着服务教职工、关爱教职工的工作理念,决定继续开展2017年教职工健康疗养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单位在编全民教职工。

二、疗养时间

第一批:201773------ 7月8

第二批:201778------7月13

第三批:2017713------7月18

第四批:2017718------7月23

第五批:2017723------7月28

三、疗养地点

抚松县仙人桥温泉村森工疗养院。

四、交通工具

往返乘坐汽车。

五、疗养须知

1.校工会承担疗养人员的往返车费、住宿费(温泉水疗费)。

2.参加疗养人员个人承担餐费480元(每人每天80元),保险费20元,共计500元。餐费上车后交给带队老师,自带泳衣等物品。

3.参加疗养人员需交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各一份,并认真填写登记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可填写2个批次,以便统筹安排。请各基层工会与626日下班前将参加疗养人员的登记表(加盖公章)、身份证、工作证的复印件统一交到校工会帮扶中心,同时,一并将电子版发送到liuhongj@jlu.edu.cn电子邮箱。

4.由于保险业务属于提前办理,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保险费用不予退款。

5.参加疗养人员按电话通知的批次、时间和地点准时乘车,不可带家属和孩子,违者取消疗养资格。

6.疗养人员在疗养期间严禁私自外出。

六、分配名额

各单位疗养人数按本单位教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一计算,不足百人的单位按百人计算,两年之内已参加疗养人员不再参加疗养(校工会有参加疗养人员档案)。

联系人:刘红军 柳 扬

联系电话:85168745

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c523

校工会

2017年6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