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领取2017年生育保险护理、围产补贴的通知
发表于: 2017-08-31 15:00 点击:239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医保局《关于2017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生育护理补贴待遇标准的通知》,我校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子女在2017年出生并落户后,男职工可领取15天的生育护理补贴(3850元),女职工可领取围产补贴(300元),具体领取办法如下:
一、办理程序
(一)下载并填写《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补贴奖励申领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二)提供材料如下: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只复印新生儿落户所在页);
3、本人的中国银行卡(或存折)。
如果男职工配偶无工作(或在读生)领取生育补贴,需提供女方失业证明(或学生证)。
(三)持上述材料到校医院医保办公室(中心校区208室)或每周二去鼎新楼三楼教工政务办事大厅14号窗口办理相关审核手续。
(四)由医保办公室向省医保局进行网上申报。医保局网上审批后,按批次进行原件的审核,审核后将个人生育补贴转账给医保办公室,然后由医保办公室将生育补贴转账到申报人的银行卡(或存折)中。
二、办理时间:2017年9月1日—2018年1月5日。
三、办理要求
(一)填报信息及所报送表格和纸质材料必须字迹清晰,真实、准确、有效。
(二)参保人员各种证件、有关材料及填报表格姓名须一致,如不一致,应提前到发证机关开具有效证明。
(三)生育补贴须在有效时限内领取(领取时限: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次年1月5日前),医保局规定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待遇。
联系人:冯晓霓 史莉蓉
联系电话:85168789 85167129(周二)
办公地点:校医院(中心校区)二楼208室
教工办事大厅(鼎新楼西侧三楼)(每周二)
附件1: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补贴奖励申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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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30日
附件: